发布时间:2019-11-25 17:22: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九部门发文:要求灵活安排带薪休假推动错峰出行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12月12日,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鼓励进行错峰旅游,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优先考虑子女上学的职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引导职工家庭在适宜出行季节带薪休假。

  《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

  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进一步缓解节假日集中出行导致的交通拥堵问题,优化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持续推动我国旅游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化节假日出行环境

  (一)提升高等级公路网通行效率。完善高等级公路网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以及交通拥堵路段扩容改造,优化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在现有基础上合理提升路网运行能力。加快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ETC),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强化ETC的应用与服务,便捷群众出行。(地方各相关部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提升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功能。合理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布局,完善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服务区拓展信息查询、票务服务、特色产品售卖等功能,因地制宜提供多元化服务。加强高速公路应急设施的保障建设,提升高峰时段和恶劣天气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探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警务站,建立健全警务工作机制,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地方各相关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气象局)

  (三)完善高速公路与景区连接路建设。在高速公路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与重点景区连接道路的衔接,完善交通引导标识设置,在临近景区的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服务设施以及国省干线公路的重要路口合理设置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地方各相关部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健全公共交通配套服务。节假日期间在机场码头、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接驳交通,有效提升主要旅游交通枢纽集散能力。提高热门景区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便捷性,节假日期间优化公共交通运力供给,探索建设旅游交通公共平台,推动景区门票与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服务,引导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景区道路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增加4A级及以上景区出入口开放数量。增强热门景区旅游出行保障能力,节假日期间增加景区与城市对外交通枢纽(高铁站、汽车客运站)间、景区与景区之间的城市公交线路或客运班线运力投放。(地方各相关部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