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6 16:37: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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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过期了去办会被抓吗?

  目前社会失信的人还是比较多的,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关信息显示,截止目前,我国失信被执行人已经超过1,500万人,在公布当中的信息也超过600万人。

  而在这些人当中,有些人可能在被执行期间身份证到期,如果身份到期了,很多事情都没法做,甚至连银行卡都没办法使用,这时候很多失信被执行人只能迫不得已去公安局办理新的身份证。

  但在去公安局办理身份证过程当中,很多人都可能担心被公安局抓,那实际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公安局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抓人。抓捕这是限制人身自由,只有一个人涉及刑事责任的时候公安机关才有权利对一个人采取人身自由限制措施。

  而对于大多数失信被执行人来说,这只是一种普通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自己跟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之后,大家可能被列入限制高消费行为,比如不得出入高消费场所,不得购买动车车票,不得坐飞机,不得买房买车,子女不能就读贵族学校等等。

  但通常情况下即便一个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他自己的人身自由是没有受到限制的,他仍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只是不能坐动车,坐飞机而已。

  所以正常情况下即便一个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他的人生自由仍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便去公安局办理身份证了,公安机关也不能随便进行刑事拘留,要不然就知法犯法了。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大家再去公安局办理身份证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公安部门抓捕的,那就是大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所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比如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被执行人自己银行卡里面有钱,或者自己有房产车产等其他可以变现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却通过恶意藏匿或者转移财产,或者以无偿、低价的方式把财产转让给其他人,或者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债务的方式降低自己的履行能力等等。

  这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是属于刑事责任,而不是普通的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这里所谓的情节严重,主要有以下5种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大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符合以上5种情形之一的一种或多种,那就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当中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旦构成违法犯罪活动之后,那么这种犯罪活动就会在各级部门之间联网,你去办理身份证的时候,一旦公安机关查到你这个犯罪记录之后,公安局是有权利对你进行抓捕的。

  当然,如果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你确实没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书,比如没有收入来源,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也不存在转移或者藏匿财产的情形,那么即便你去公安局办理身份证了,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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