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1 20:39: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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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会上欠钱不还的人,能不能进入民法典刑拘或判刑?

    最近这些年,大家对于欠钱不还的“老赖”仇恨值越来越高,甚至很多人都喊着“老赖不入刑一切等于零”的口号,希望可以通过判刑的方式来惩治“老赖”。

    实际上目前我国就有针对“老赖”的刑法——拒执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并且对于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的“老赖”,法院还可以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手段进行惩治,可能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哪些情况法院可以拘留“老赖”,下面为大家进行罗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但我们需要区分“老赖”和欠钱不还的人之间的区别,上文中提到了“老赖”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人,如果是真的没有能力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那么我们不能称之为“老赖”,对于这类欠钱不还的人我们只能等到其有能力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后,再向对方进行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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