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9 15:37: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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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婚后财产各自收支,若离婚财产会平均分配吗?

    虽然现在夫妻各自“财务独立”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是大概率情况下:涉及到离婚,财产会平均分配——因为多数情况下,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不管谁多谁少,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对上述(五)又做了适当补充:
 
    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通过以上规定的财产范围可以看出:基本上涵盖了绝大多数老百姓家庭主要的婚后收入来源。因此,开篇给出结论——大概率情况下,平均分割。
 
    但是,如果夫妻之间有书面协议,对各自财产收支有归属上的约定,例如类似“我的工资归我个人所有,你的工资归你自己所有”,甚至“我的工资全部归你”,那么,将以协议为准: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此外,还要提及一下关于“个人财产”的范围: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涉及到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财产,在离婚时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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