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2 17:32: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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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初企业员工都不缴纳社保基金,现在退休人员有养老金吗?

    90年代初企业员工不缴纳养老保险,在现在退休有养老金吗?肯定是没有养老金的啊,还是自求多福吧,但很多事情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你在90年代初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这是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这是有养老金的;如果你是90年代之前参加工作,后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从来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到了现在还没有办理退休,要想领取养老金可能是比较困难的。
 
    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退休条件的规定,当时的退休条件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工龄达到10年就可以办理退休,退休金是按照退休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结合工龄的计发的比例来确定的,最高的计发比例可以达到95%,但这仅仅是指的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的模式,如果到现在还没有巴黎退休的人员。可能就比较难了。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上是从国发(1991)33号文件,即《国务院员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以后实施的,从时间界限上来说,大部分地方是从1992年1月开始社保缴费制度的,但由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大部分是从1996年1月开始建立,所以很多地方又将1996年作为一个判断是否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时间分界线。
 
    90年代的企业职工,当时由于民营经济还没有发展起来,所以90年代的企业职工,绝大部分是属于国有企业或是集体企业。对于过去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过的职工,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只要工作年限是属于国家认可的工作工龄或是连续工龄,后来因为各种原因离职或是辞职的,一般工龄都会被承认,都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但90年代的企业职工,如果在1992年之前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工龄已经达到15年的,那么他的年龄在当时可能已经35岁左右,而到现在早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
 
    那么只有视同缴费年限,而且视同缴费年限已经达到15年,但是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人员,到底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能不能办理退休呢?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只要缴费年限达到了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这是可以办理退休的。视同缴费年限其实也是缴费年限中的一部分,只是只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年限,在社保部门没有缴费账号,没有个人账户,会给退休的认定带来一定的麻烦,但只要个人档案资料完整,办理了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而且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办理退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各地在处理这类遗留问题时,都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制度,有类似问题的朋友,还需要去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部分地方如果只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一定的实际缴费年限这是无法办理退休的。当然如果作为90年代的企业员工,既有视同缴费年限,又有实际缴费年限,那么顺利办理退休时完全没有问题的。还有的地方是作为超龄参保人员来对待,比如重庆等地,视同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或是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有的可以补缴,有的只要超过10年工龄就可以不补缴直接办理退休,不过在这之前有一系列的审批程序,比如要经过原来的主管部门申报等,直接去社保局是无法办理的。
 
    综上所述,九十年代初没有缴纳社保的员工,由于涉及到缴费年限的认定问题。虽然没有缴纳社保,但是只要连续工龄能够得到认定,就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只要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能够达到15年,这实际也是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的也可以办理退休。这种情形涉及到的范围其实非常广的,最好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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