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31 03:06: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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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

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

财政部25日在财政部网站公布,财政部近日印发了《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与取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简称《指引》),明确了绩效指标设定和绩效标准化的思路和原则。指标类型和设置要求详细规定了绩效指标的具体编制方法。

《指导意见》明确绩效指标包括四类一级指标: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原则上应为每个项目设定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对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和大型修购项目设置成本指标,并逐步扩展到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满意度指标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在此框架下,逐项说明一级指标和相关二级指标的定义和设置。

此外,《指南》从绩效目标编制的具体工作入手,提供了绩效指标的名称和说明、绩效指标的来源、指标值的设定依据、指标值的获取方法等信息。指标绩效指标的来源,完成值的数据源,分配指标的规则和指标。对计分权重、配套数据要求等内容进行说明并举例说明,并对填写的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同时,设计了《中央部门项目核心绩效指标表模板》,加强规范化、规范化管理。

财政部预算司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约束。一是体现加强成本控制的定位。《指导意见》明确,项目支出首先要强化成本观念,加强成本效益分析。加强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设置成本指标,反映公共产品或服务提供的预期成本。同时绩效指标的来源,“成本指标”由原来的二级指标调整为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化为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指标、生态环境成本指标三类二级指标。

二是突出支出成本的综合反映。《指南》在通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指标反映项目支出的正外部性的基础上,提出对于具有负外部性的支出项目,还应选择负成本指标来反映相关活动的影响。关于生态环境。可能对环境、社会和公共福利等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综合反映项目支出的整体效益,实现项目效益的科学、准确计量。

三是推动社会生态效益指标量化反映的逐步实现。《指导意见》要求,在货币化等量化反映的基础上,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将合格的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转化为经济效益指标,便于成本效益分析。 . 此次比较将为下一步的绩效管理改革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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