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3 23:50: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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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下列企业应当清算所得税处理: (一)依照《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清算的企业;(二)企业改制中需要清算的企业。因此,当企业搬出并打算在异地继续经营时,如果企业没有结束自己的业务,没有处置资产和债务宁夏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也没有将剩余财产分配给所有者,则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是必须的。

2、因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而被科技部门吊销注册号的企业,是否仍可享受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7〕18号)税务总局),因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要求,被科技部门吊销注册号的企业,不得享受财政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所享受的应在相应年度支付。

3、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烟草广告费和烟草企业的业务宣传费用不计入计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2017年因销售打折,公司将2016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为红字。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针对当年的收入做相应调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因不合格而给予的售价下调所售商品的质量属于销售折扣;因企业销售的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退货,属于销售退货。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已售商品发生销售折扣和销售退货的,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在当期冲减。

5、单位为员工安排体检所发生的费用,能否统一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减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福利费用,包括:职工的医疗、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医疗费用。员工非工作、未实施医疗统筹的企业员工医疗费、员工直系亲属医疗补助、取暖补助、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生活费补助困难、救助费用、职工食堂资金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员工福利费用的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税务机关能否查询纳税人的存款账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第五十四条第六款:局(分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凭全国统一的存款账户核对格式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的储蓄存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八十七条:“税务机关行使第(六)项职权时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按照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查验存款账户许可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务机关查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条例》(国税发[2009]157号)第三十三条:“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税务局,凭《存款账户查核证》向有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查询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储蓄存款,应当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市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宁夏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并向有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存款账户检查许可证”。"

7、如果纳税人发现企业误算导致少缴税款,再补缴少缴的税款,是否有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税务机关责任不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补缴税款。三年内。个人和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征收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错误未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特殊情况下,恢复期可延长至五年。

因此,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少缴税款的,应当征收滞纳金。

八、非居民企业的哪些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一条:“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的利息收入;

(三)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六、 《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二)项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以及财政部和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同贷款利率水平的贷款。”

9、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房屋租赁公司等单位租赁房地产,需要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受托单位能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税和跨境应税行为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3. 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房屋租赁公司等单位出租房地产,需要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受托单位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10、国家规划布局中的重点软件企业有哪些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机[2008]3700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鼓励和促进加快发展重点和重点软件企业,根据《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改高科[2005]2669号),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确定了2008年国家规划布局(名单附后)重点软件企业,现予公布宣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国家规划布局范围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未享受当年免税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请税务部门认真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济[2009]3357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鼓励和促进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定2009年国家规划布局(名单附后)重点软件企业,现予以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本年度享受10%以下的优惠税率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0年全国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机[2011]34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鼓励和促进重点软件加快发展研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定2010年国家规划布局(名单附后)重点软件企业,现予以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本年度享受10%以下的优惠税率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具体程序请直接咨询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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