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3 20:07: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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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查账征收期间的资产如何计提折旧,前期产生亏损是否允许弥补?

改为查账征收期间的资产如何计提折旧,前期产生亏损是否允许弥补?

问:我司核定征收方式变更为审计征收。资产在批准的征收期限内如何计提折旧?是否可以弥补前期亏损?

从批准征收到账目核算征收,在原批准征收期间购入的资产,按照税法规定的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计提税前扣除;核准征收前的亏损是否允许弥补,不符合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建议结合当地政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处理。

税收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四条规定,相关资产的税收处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稽查征收后: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买发票的,以发票金额为计税依据;不能提供资产购买发票的,可以按照资产购买合同(协议)、资金支付凭证、会计资料等记载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税基。

(二)在企业批准的纳税期限内投入使用的资产变更为稽核纳税后查账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税法规定的折旧和摊销期限从剩余期限的折旧和摊销期限中扣除。税前扣除。

可以补损参考: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津国税函[2010]15号)规定,企业弥补亏损税收征管工作将从验证收集更改为审核收集处理:

企业原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改为审计征收方式的查账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上一年度改用核定征收方式产生的亏损,可结转弥补下一年度改用核定征收方式取得的收益。采用审计收集法,但结转期应连续计算。不得超过五年。上述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金额,是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务评估、税务检查等方式核实亏损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后的金额。

不可追回损失参考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清缴有关问题的答复》第十二条就企业核定征收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一)获批征收企业年中调整为稽查征收的,应先结清税款,再按稽查征收方式预缴申报,年终结汇。

(二)处于连续生产经营期间的企业,在某一年度采用核准的征收方式的,上一年度的亏损不能弥补下一年度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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