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2 20:18: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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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小故事分享(你听过或看过哪些变态故事)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保险案例小故事分享的一些知识点,和你听过或看过哪些变态故事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你听过或看过哪些变态故事

分享一个明朝疑案――无头女尸案。

明嘉靖初年,河间有个商人郭春,他撇家出外经商,与妻整年难得一见。

这一年清明,他想着为双亲扫墓,萌生归家之念,便提前写一封书信,让同乡捎给妻子。

郭春安排好生意,随后动身,于清明前一天抵家,此时已是深夜。他叩门,妻子不应,用力推一下,门竟未栓,开了。他想妻已熟睡,或许是忘了关门,便轻唤妻名,摸索着去床边。依稀可见妻仰卧在床,推她却不动。他察觉有异,附身再细看,竟是一具无头女尸。

郭春大骇,魂魄尽散,遂连夜奔走岳丈家告知。岳丈悲痛欲绝,揪住郭春不放,痛斥道:“你在外常年不归,怎么刚回来我女就被害?”郭春无以回答。

岳丈思来想去,愈觉女婿可疑,便去告了官,言女婿有异心,在外乡寻了新欢,故将结发妻杀害。

县令闻听有理,便命衙役将郭春捉来审问。郭春拒不承认杀妻,县令便用酷刑,重责二十大板,郭春文弱之躯难以消受,只得违心供认杀妻。县令又问死者头颅何在?郭春随意答道,丢在了某处荒郊。县令命人去寻,未果,便以为被野狗吞噬,由此结案。郭春被判斩刑,入狱,待报府衙和刑部,批复后问斩。

知府接到案卷,仔细审阅,认为审案未免牵强草率,女尸之头颅断定为野狗吞噬,实属臆测,并无证据。于是,案卷驳回县衙重审,当务之急是搜寻头颅。县令遂派出全部衙役,在郭家周边探访搜寻。

或许天佑郭春,此时偶发一件意外之事,竟让案情发生了惊天逆转。

郭家西去三里之遥,有个姓张的财主,其妻近日新丧,墓穴却被盗挖,值钱之物被洗劫一空。查访的衙役闻讯而来,将棺材打开,见里面并无尸身,只有一个女人头颅。衙役忙禀知县令,县令亲带郭春及其岳丈来辨认头颅,并非郭妻。县令立即拘押张财主审问,财主见事已败露,未及用刑,便供认不讳。

原来,郭妻曾为张财主家做过针线活,女人水性,竟与张财主一见倾心。财主贪涎其年轻貌美,视结发之妻若糟糠,竟萌生恶念,要除掉发妻,与新欢做长久夫妻。

听说郭春近日要回家,二人密谋后定下毒计,赶在清明前一日实施。张财主将发妻残忍杀害,身首分离,将尸身置于郭春家里,嫁祸于郭春。再宣称其妻因急症暴亡,只将头颅入棺下葬。如此,同时除掉发妻和郭春,真可谓一石二鸟!

然而,天不容奸,张财主及郭妻罪行终得暴露,二人均判斩刑,害人最终害己。郭春获释,洗清罪名,后又寻一良善女子为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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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都是坑吗如何正确对待意外险

谢邀!

意外险有坑,但我们可以避免入坑,来了解一下。

有很多自己购买保险的朋友,不看保险条款(很多朋友可能没有看条款的意识),不阅读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内容。

买完保险后出险了,才发现不在保障责任内,保险公司不赔,感觉保险好坑,其实我们买保险一定要了解保险基础知识,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知道保什么不保什么。意外险也不例外。

意外险合同中对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

常见的交通事故、游泳溺水、触电身亡、烧伤、烫伤、摔伤等都是满足意外定义的。

但有些“意外”,比如中暑、猝死、酒驾等,意外险是不保的,在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中有约定。

意外险(重点解决伤残风险):保障范围是意外身故/伤残和意外医疗,如果出险,可针对意外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或者针对意外身故/伤残补偿一笔赔偿金,用于伤残治疗、家人生活开支或偿还债务等。

意外伤残保险责任是意外险独有的保险责任(要注意有些意外险只保障意外全残):

一、意外险分为以下几种:

(一)、综合意外险

1、只报销社保内用药的意外医疗保险

2、报销社保内外用药的意外保险

3、意外住院津贴保险

4、意外伤残保险

5、意外身故保险

6、含猝死责任的意外保险

(二)、特定意外保险

1、航空意外保险

2、交通工具意外保险

3、自驾车意外保险

4、旅游意外保险

5、高危职业意外险

二、举例说明

(一)、假如小李花169元买了一份50万保额的意外保险,这款意外保险一般含有以下四项意外保险责任:

1、只报销社保内用药的意外医疗保险责任

2、意外伤残保险责任

3、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4、猝死保险责任

(二)、假如小王花1980元买了一份交10年,保障30年,100万保额的意外保险,这款意外保险一般含有以下四项意外保险责任:

1、普通意外身故责任

2、交通意外全残责任

3、交通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4、飞机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三)、情景假设

1、小李、小王走在大街上被狗咬了,然后去注射了狂犬病疫苗,每人花了1000元。

小李购买的169元的意外保险给予了报销;

小王购买的1980元,交10年的,保30年的100万保额意外保险,分文未报。

2、小李、小王走在大街上被车撞了,然后都导致了伤残,都被评定为5级伤残,每人还花了20000元(社保内用药)。

小李购买的169元的意外保险给予了20000元医疗费用的报销,另外还赔给了小李30万元(5级伤残,赔付保额的60%)残疾保险金。

小王购买的1980元,交10年的,保30年的100万保额意外保险,分文未报。

3、小李、小王开车去上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故。

小李购买的169元的意外保险给小李家人赔了50万元身故保险金。

小王购买的1980元,交10年的,保30年的100万保额意外保险,给小王家属赔了100万元身故保险金。

4、小李、小王工作压力大,经常感觉身心疲惫,不幸猝死。

小李购买的169元的意外保险给小李家人赔了15万元猝死保险金。

小王购买的1980元,交10年的,保30年的100万保额意外保险,分文未赔。

综上所述,购买意外险要仔细阅读保险的介绍和保险条款,要选择保障伤残责任的而不选择保障全残责任的,除了伤残责任,还要有意外身故、意外医疗等保障责任,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包含交通意外或者猝死保障责任的意外险。

总之,要买对保险,一定要阅读保险条款,知道保什么不保什么,了解保险基础知识,并结合自身实际需求选择。

如有其它疑问,可在评论区留言!

医保卡外借过,还能买保险吗影响理赔吗

其实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并不要求申报医保卡外借情况,所涉及的“健康告知”都是针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医保卡外借引起的“健康异常记录”并不属于被保险人的真实健康情况,无需告知。

只有极少数健康险产品里注明的投保要求里有“医保卡代刷不得投保”的要求,其他99.9%的健康险都没有这一要求。

所谓的医保卡外借会影响买商业保险,其实是“危言耸听”,实际并没有那些“大V”说的那么严重,在理赔时可能会出现的纠纷也是一种小概率事件,具体分析请看保哥以前的推文。

我的医保卡给父母开过慢性病的药,对我的保险有影响吗?

在这里我再补充两点:

1、投保前告知医保卡外借情况,保险公司的拒保,主要原因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做甄别工作,而且有些可以通过药物控制的疾病,也是很难分辨的。在无法做到甄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有统统拒保。

2、理赔阶段,医保卡外借是否影响理赔?

医保卡外借也分三种情况,

①医保卡外借只是去药店购药,②医保卡外借去医院门诊诊疗,③医保卡外借去住院,

影响程度依次严重。

(1)医保卡外借只是去药店购药的,不影响理赔,因为购药记录不准确,很多药店你买的药和你实际的药并不匹配,药店的记录也很随意,并不能作为理赔证据,只能作为“线索”,去医院调取相关的诊疗记录才可以作为理赔的“实锤”,如果查不到相应的诊疗记录,单纯药房的购药记录是不能作为理赔依据的,这一点,对于那些说药房购药就会影响理赔的大V们,我只能说他们其实对于理赔,懂得并不比你多。

(2)医保卡外借去医院诊疗:这个程度比药房购药要严重一些,如果遇到理赔时恰恰遇到了同样的病症,你就无法解释这个“既往症”其实不是你的。。。。如果明显能解释的还行,比如你明明是个男性,既往诊疗记录里有严重的妇科病,那明显不是你的嘛!这样即使有“未如实告知的既往症记录”,你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遇到无法解释的,那就比较麻烦,保险公司拒赔你,你就很难自证清白了。

(3)医保卡外借去住院了:这种情况最严重,并且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中,遇到怀疑案件是首先去调查住院记录的,一查一个准,因为门诊病历有可能查不到,但是住院病历是100%能查到的。

而且,医保卡外借住院这也属于“违法行为了”,冒用他人信息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严重的是可以判刑的。保险公司拒赔你那是百分百政治正确的事情。

综上所述,医保卡外借是个很复杂的过程,主要影响在于理赔阶段,保险公司之所以对外宣传“医保卡外借拒保”就是为了防止理赔纠纷,

在投保前告知医保卡外借行为,是要投保人自证“我没事”!

在理赔阶段发现医保卡外借行为,是保险公司要证明“你有事”!

两者的区别在于“举证责任”的换位,你只需评估,是让保险公司在理赔阶段证明你有既往症难度大呢?还是在投保前你自证清白难度大呢?

哈哈,这是比较纠结的问题!还不明白的,私信保哥吧!

保险案例小故事分享和你听过或看过哪些变态故事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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