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1 02:51: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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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组图)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组图)

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支持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意见》,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货物)暂免增值税

能源绩效合同项目(服务)免征增值税

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收入,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具体内容详见所附《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导意见》。摘录如下:

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货物)

【享受正题】

实施合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能源服务公司

【特价】

节能服务企业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内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享受条件】

1、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华民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注:本通则已被《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20)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代替,下同);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利益共享”合同。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条1 (2) 和 (3)

8.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劳务)

【享受正题】

实施合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能源服务公司

【特价】

节能服务企业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一、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的节能服务企业,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节能服务企业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利益共享合同。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第二十七项

九、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常态化减免

【享受正题】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格节能服务公司

【特价】

自201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自其纳税年度起计,第一年至第三年享受纳税资格。项目获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第四年至第六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及其与其签订节能利益分享合同的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合同项目相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的合理支出,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和资产价款的征税处理;

(二)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能源管理合同项目实施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减值的资产计税。摊销期满,用能企业向节能服务公司代缴税款。相关资产的计税依据也应作为折旧或摊销期限届满的资产处理;

(三)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相关资产所有权过户时,用能企业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2.“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能够独立提供能耗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含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营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

(二)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三)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利益共享”合同。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 /T24915-2010)等规定;

(四)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保护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节能节水工程(试行)》(财税[2009]166号) 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第1至8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

(五)节能服务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总投资的70%;

(六)节能服务公司有配套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员,有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

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和费用。

4.用能企业应从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的资产与本企业其他资产分开核算,建立辅助账户或子账户。

5.节能服务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和待遇的项目,其收入应分别核算、扣除,并合理分配企业期间费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

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福祉、民族未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供暖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国家实施56项税收优惠政策,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四个方面支持绿色发展。资源,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

1、支持环保

为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国家积极支持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推动企业加快环保设备升级改造,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优化发展自然生态环境。具体包括:

(一)环境保护税收优惠

1.符合条件的环保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购置环保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

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2、推进节能环保

为加强环境管理和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现行税收政策正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保障居民供暖。、推动电池制造、建材等行业绿色转型,推进节能节水环保,支持使用新能源汽车、船舶,鼓励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1)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税收优惠

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货物)

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服务)

九、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常态化减免

(二)供热企业税收优惠

10.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供暖费收入供暖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免征增值税

11.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12.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节能环保型电池和涂料的税收优惠

13.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

14.节能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

(4) 节能节水税收优惠

15.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16.对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收入,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十七、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

(五)新能源车船税收优惠

18.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19.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二十、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6) 节约水资源的税收优惠

21.污水处理、再生水使用免征水资源税

22.抽水蓄能发电免征水资源税

23.采油排水分离净化后回注封闭管线免征水资源税

(7) 污染物减排税收优惠

24.免征农业生产排污环境保护税

25.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环保税排放污染物集中处理

26.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减征环境保护税

3.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保障资源供应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缓解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继续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废弃物、污水和垃圾综合利用、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体包括:

(一)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

27、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时退还

28.资源性产品综合利用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29、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所得中扣除

30.利用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31.废矿物油生产工业用油免征消费税

32.利用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3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免征环境保护税

(二)污水处理税收优惠

34.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再生水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增值税

35.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增值税

36.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增值税

37.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三)矿产资源开采税收优惠

三十八、煤矿企业开采的煤成(层)气免征资源税

39.在枯竭期开采的矿产品,减征资源税

40. 降低煤炭充填开采资源税

41. 采矿伴生矿山资源税减免

42. 开采低品位矿资源税减免

43.矿业尾矿资源税减免

44. 降低页岩气资源税

(四)水利工程建设税费优惠

45.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十六、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47.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减免

四、促进低碳产业发展

与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活动是二氧化碳排放的最重要来源。大力推进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中和、加快建设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大对太阳能、风能、水电、核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为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和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提供保障。系统。具体包括:

(一)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税收优惠

四十八、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49.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减免企业所得税项目

(二)风电、水电、光伏发电和核电行业税收优惠

50. 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51.部分水电站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2.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53.分布式光伏发电和自用电免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54.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免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扶持资金

55.分布式光伏发电和自用电免征农村电网还款资金

56.核电站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随附的:

1.

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pdf

2.

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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