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4 20:48: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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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延银监罚决字〔2017〕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伊海波

  单位

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办理票据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 项

行政处罚决定取消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五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延边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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