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5 15:45: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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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个金融体系去杠杆以及银行强监管的趋势下,银行也主动开启了“缩表”模式。一家资产规模为2000亿的上市城商行就在一家地方金交所转让8亿元的非标资产,投向为通过定向资管计划投资地方政府产业基金。在转让要求中,该行表示:“寻资产受让方,也可代持回购.”

    一家股份制银行资管部人士表示:“这并非个例,在MPA考核和银监会‘三三四’检查的合规压力下,不少银行都开始抛售资产,特别是前几年主要依靠同业业务进行扩张的城商行,压力更大。非标类的资产,银行同业几乎都是自身难保,没再接的空间,而非银机构又普遍面临资金紧张,因此在交易所公开寻找受让方也是迫不得已的做法。”
 
    据该人士介绍,今年4月以来的监管风暴更多的是对风险的摸底排查,虽然要求上报的业务是2016年底有余额,按道理现在匆忙转让或者让人代持是不能规避监管,但有非标业务此前状况监管可能也不掌握,这就让不少机构抱有侥幸心理。
 
    1   主动压缩非标资产
 
    按照分析人士的观点,目前银行主动缩表主要是源于合规压力和流动性压力两方面的因素,而前者更加迫切。因此最先抛售的资产就是非标债权、同业投资等资产,其次是流动性较好的债券,第三是收益率较低的资产也会被压缩。
 
    某城商行金融市场部的负责人也坦言:“其实同业的缩表去年下半年很多银行就开始了,今年延续了这种趋势,主要因素还是大的监管环境日趋严格。可以看出高层去杆杠的决心很大,对银行来说,合规经营才是第一位的。”
 
    “非标资产”,按照银监会2013年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称“8号文”的界定,未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型融资等。
 
    按照“8号文”的要求,理财产品投资非标资产的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4%、不超理财产品余额的35%。这是对非标总额的限制条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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