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0 16:42: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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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琼银监罚〔2017〕18号
被处罚当事人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陈武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当事人违反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规定发放贷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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