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1 18:47: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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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营银监罚决字〔2017〕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赵洪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营口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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