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1 18:47: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本溪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本银监罚决字[2017]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朴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1.贷款支付不合规,违反贷款新规。

  2.违规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


  3.对监管部门监管意见未执行,逾期未改正。

行政处罚依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本溪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5月9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