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1 18:47: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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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朴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本银监罚决字[2017]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朴伟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1.市区联社在违规发放贷款方面,朴伟作为该联社理事长应负领导责任。

  2.对监管意见未执行,逾期未改正。

行政处罚依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本溪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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