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16 10:17: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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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二套房首付比例问题:

1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成 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关于二套房首付六成

  调高二套房首付,这一政策对购房人有什么影响?通知中还提到“强化差别化信贷政策”,这又意味着什么?记者昨晚连线了多位业内人士。

  二套房新政

  这是房贷“差别化”的要求

  “二套房首付比例由现在的50%提高到60%,说明信贷政策的差别化程度越来越高。”昨晚,一家股份制银行南京分行个贷部负责人向记者分析,所谓“差别化信贷政策”,就是拉开信贷政策的档次,实际上首套房和非首套房之间现在已拉开了档次,比如三套房及三套房以上住房都已停贷、二套提高首付和利率。

  “当然,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这不是新政策,去年4月份楼市调控后就已执行这一政策,此次只不过再次重申一遍。”“我们行去年楼市调控以来,二套房贷业务一直占比不大,大约在10%左右。”两家中等规模的股份制银行人士均如是表示。

  对买房人心理有影响

  那么二套房首付由50%提高至60%后,会不会遏制市场需求呢?“真想买二套房的人,首付多个10%,怎么着也能凑齐这部分钱。对这部分的市场需求影响不大。”

  但一家中等规模的股份制银行个贷部负责人则认为,“虽然表面上看影响不大,但对想买二套房的人来说,心理预期的影响是存在的”,这一通知也表明了中央调控的决心,加上最近上海、重庆传征房产税,对买房人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认为房价不会涨了,也就不一定急着买,特别是某些购房需求可能会缓一缓,比如父母为子女买房,可能会观望。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