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3 15:48: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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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7月中旬将进行第四次大督查,前三次督查覆盖全国省级行政区,共问责处理2500余人
 
    再过二十天左右,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地实地督查。
 
    这已是本届政府开展的第四次大督查,跟以往一样,今年的大督查也遵循着“先发布通知,后派调查组”的惯例,这中间有一个多月的时间给各地区和各部门“自查”。
 
    据国务院5月底的通知,今年的大督查将聚焦五个方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和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记者注意到,每年的督查重点各有不同,但诸如“惠民生”等项目则是历次大督查的“保留项目”,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的督查首次将“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纳入督查重点。
 
    作为本届政府开展的最后一次督查,此次督查将向哪些方面发力?督查之后的激励和问责机制将如何进一步制度化?上述问题仍然值得进一步关注。
 
    【重点】
 
    四次督查均聚焦“惠民生”
 
    5月底,国务院正式发布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时间较去年督查通知发布的时间提前了近3个月。
 
    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地方、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工作不落实、政策不落地、改革不深入、进展不平衡的现象,仍有一些干部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影响政策效力和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督查是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通知要求,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切实发挥督查“利器”的作用。
 
    7月中旬,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对重要经济指标排名靠后、重点工作任务进度滞后、有关问题相对集中的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记者梳理本届政府四次督查的重点内容可以看出,每次督查的重点都有所不同,不过,有些事项每次都在督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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