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3 15:57: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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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秦晖老师撰文《信仰自由和神权专制是不能多元共存的》说,信仰自由是现代宗教的共同底线。他的意思是,无论是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都应该遵循这个底线原则。只要大家都守住了这个底线,世界就不会这么麻烦了。
 
    这句表述看似正确,但经不起推敲。
 
    信仰自由,宗教宽容,这些价值观,都是习惯性观念秩序演化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真正的命题应该是——
 
    为什么犹太教——基督教传统能够发展出宗教改革的新框架?为什么约翰洛克就能写出一本《论宗教宽容》?为什么伊斯兰传统发展不出信仰自由和宗教宽容的秩序?为什么儒家传统同样也发展不出这样的现代性价值谱系。
 
    在这里,秦老师显然在这里把结果导向置换成原因追问。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中国读书人都在这么干。而且完全没有体察到自己在思辨进路上的隐蔽性错误。
 
    这个错误甚至具有某种荒诞的征象,大概类似于一个人指责一颗苹果树为什么不能长出樱桃。
 
    有些常识需要反复陈述。当我们说宗教自由,必须先有宗教秩序。当我们讨论政教分离,也必须先有宗教秩序。否则我们就失去了讨论的前提条件,从而使得我们的讨论要么走偏,要么导致常识不稳定。
 
    知识人的可笑就在于,抓住自由,然后就扔掉宗教秩序。
 
    宗教秩序是指一种习惯性的观念系统和习惯性的生活方式,指传统意义上的ethos。比如亚理斯多德的《nicomacheanethics》,就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陈述,而不是教化。麦金泰尔介绍过这个词,并且说,ethos不是教育出来的。所以,当秦老师表述宗教自由的时候,他是在教育民众;当黑格尔强调ethos的时候,他是在尊重宗教的传统。
 
    这就是东方学者和西方学者最醒目的差别。
 
    (我和赖建诚先生)
 
    类似的情况还有中国学者关于韦伯命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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