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4 11:23: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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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记者王虎云、谭谟晓


  北京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23日表示,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


  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黄洪在23日举办的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我国2016年人均GDP已经超过了8000美元,人民群众有了一定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从法律制度建设来看,这几年,各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建设都在全面推进,为推行这项政策提供了法制基础。


  “保险业已经基本做好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准备工作。”黄洪说,在税延养老保险监管规制方面,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框架;在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示范条款方面,有了一个初步的示范条款;在税延型养老保险的信息技术保障方面,中国保信开发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信息系统。一旦政策出台,保险业就可以比较有效地衔接这项政策的落地。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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