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6 17:31: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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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徽商银行亳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亳银监罚决字〔2017〕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徽商银行亳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王素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附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罚款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亳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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