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30 10:59: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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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陈永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银监罚决字〔2017〕0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陈永新

  单位

  柳河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票据业务违规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通化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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