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30 18:47: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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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连银监罚决字〔2017〕2号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江苏灌云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夏宏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虚增存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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