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01 16:25: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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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失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该如何查询呢?有哪些方式可以选择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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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失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1.电话查询方法:


在哈尔滨市的参保人若想查询个人账户明细,可拨打哈尔滨市社保统一咨询电话(022)12333进行政策性查询,包括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都可得到详细的查询。


2.在线查询方法:


哈尔滨失业保险账户查询:http://www.hrblss.gov.cn/


首先登陆哈尔滨市的社保局网站,输入个人的个人身份证号、社保卡号,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失业保险帐户缴费情况。


3.到哈尔滨市社保局查询:


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单位所属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帐户缴费清单。


延伸阅读:


一、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市区由735元调整为986元,上涨251元,增幅34%;


县(市)由518元调整为765元,上涨247元。增幅48%。


二、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过失业保险费,且前次失业时,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未满即实现再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的,其上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可与本次失业核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连续缴费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缴费时间可与下次参保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由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发放


三、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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