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0 23:49: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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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报道有很多可疑之处,我认为并不构成对此案的“反转”,相反却激起了更多人对于此案的阴谋论想象,难以让人信服。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12岁女生的处女膜是否存在明显裂伤,并不构成涉案两嫌疑人定罪的关键。相反,在以往未成年少女被性侵案例中,处女膜多次成为受害者维权的障碍。
 
    按照中国的司法实践,未成年女生被强行发生性关系,也就是强奸的认定标准,是双方性器官发生“接触”,而非成年人强奸认定的“插入”。如果受害人处女膜存在明显裂伤,当然可以更快地确定事实,但未见明显裂伤,并不妨碍对嫌疑人强奸的事实认定。这篇报道没有点出这点,是不够严谨的。
 
    “未见明显裂伤”的意思,是不是有不明显的裂伤?而这只能是涉事女生所受的身体伤害鉴定中的一句话,媒体不能仅仅摘出这句话,更应该报道全面的体检结果。如果媒体没有看到书面的鉴定结果,只是单凭涉事女生姑姑的口述就这么写,就非常不严谨,极易造成失实。
 
    而且,即使未成年女生处女膜可见明显裂伤,除了曾发生性行为一种解释外,还有激烈运动,以及隐私区域的外伤等原因可致。一有性侵指控就纠缠于处女膜检验报告,在认知上有偏差,在法律上不严谨,于道德上造成对受害者的窥私和伤害。
 
    这篇报道更严重的问题,是援引了该女生及其姑姑的好几句话,但并未完整交代信息来源:这两人是什么时候,什么场景下,对什么人如此表态?
 
    该女生姑姑留在网上的手机号,系统提醒已呼叫转移。那么,姑侄二人的话是对中青在线记者说的,还是在周口警方询问时的描述?于前者,记者应该完整引述他们的立场和描述,于后者,在刑事侦查阶段披露未成年人涉及隐私的笔录,有违法之嫌。
 
    做为客观全面的报道者,记者更应该追问以下问题:
 
    何某在最初网上爆料时,曾质疑西华县警方询问12岁侄女时,没有让大人在场,此说是否属实?
 
    何家第一次报案时,西华警方仅仅一天就做出不立案决定,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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