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7 09:46: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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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李海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阜银监罚决字〔2017〕0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海涛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阜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降低信贷条件,违规向有不良征信记录客户发放贷款,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阜新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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