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8 14:43: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您们好,我是张新年律师。众所周知,目前在很多医院都有自制药品,有些自制药品在患者的心目中很有影响力,出现一药难求的状况,同时由于监管的缺位,有的甚至流向市场,出现了哄抬药价的乱象,这是不正常的,既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危及患者健康。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审视:
 
    一方面,医院结合患者需要,因地制宜配制自制药品属于科学正常,但应该在配制、使用和流通等各环节加强自律;
 
    另一方面,药品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医院自制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省级药监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并且只能在本院使用,不能对外流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且经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再一方面,患者也要克服盲从心理,有病情出现时要尽可能地第一时间去往正规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使用处方药必须要遵医嘱!
 
    需要强调的是,在医院外面或网络上任何形式的销售或变相销售医院自制药品的行为均属行政违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在加大监管的同时,加大政策和经费扶植力度,适时引导医院将一些疗效显著的自制药品变成国药准字号,甚至交由专业的药品生产企业来批量生产,以惠及更多的患者。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