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8 09:49: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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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单位经办员在住房公积金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及补缴业务时,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1.付款方式:以网银交款的单位都选择“其他网银”方式付款;以现金或支票交款的单位应在网厅办理完变更业务后,延续以往缴存方式,持手工填写的《住房公积金缴交书》到管理部三楼专管员窗口办理。
 
  2.付款时间:采用网银付款应在工作日的9:00至14:00分办理完毕。
 
  3.付款流程:单位经办员在网厅办理汇缴或补缴核定后,打印《网厅沈阳住房公积金缴交书》,财务人员按《缴交书》上的内容在本单位的网银付款界面注明缴交登记号(各付款行录入位置详见背面),选择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付款。
 
  4.注意事项
 
  (1)网银付款单位必须录入缴交登记号,未录入缴交登记号管理部按退票处理。
 
  (2)采用网银付款的方式在网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员不需要到管理部办理相关业务,《网厅沈阳住房公积金缴交书》与付款银行网银回单作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凭证。
 
  (3)不允许用个人网银或银行卡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
 
  (4)根据单位内部工作流程,单位经办员可先在网厅办理汇缴或补缴核定,再选择网银进行付款银 行 贷 款,但核定与付款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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