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0 00:11: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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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9日讯8月18日金路集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汉东的监管函。刘江东为金路集团董事长、法人代表。
 
    监管函显示,刘汉东的配偶谢德华于2017年8月14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集团”)股票1万股,成交金额9.36万元。刘汉东系
 
    8月17日,金路集团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你配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5条规定。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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