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4 00:13: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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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北京8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21日消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票据业务管理不尽职;违规办理同业业务,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55万元。  

  山东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鲁银监罚字〔201714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春方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票据业务管理不尽职;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5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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