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4 11:11: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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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早就想给你们写这封信,但转念一想,现在正是J市“创城”的关键时刻,作为它的普通一份子,我不能做有可能妨碍大局的事。可是有几句话,又让我觉得如鲠在喉,实在是不吐不快,所以在J市“创城”接近尾声的时候,我想把它们吐出来。
 
    当然,提问题总是比解决问题容易,我只是提问题,却没有机会和资格解决问题,所以我不能保证我的建议都是切实可行的。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拆违”的。最近这段时间,J市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非常大,很多被市民诟病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这一次都解决了,对这件事,我鼓掌点赞。可是在“拆违”的过程中,我也产生了一些疑问。比如,J市市区内很多违章建筑的形成,都是有历史原因的,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当年各个街道办事处为了收铺租以解决经费问题而建,租房的商家可不知道那是违章建筑。现在一拆了之,商家被赶走,他们是不是都得到了合理补偿呢?重新换地方增加的成本又怎么算?毕竟这不都是他们的错。还有,很多居民小区内的“违建”被拆除后,仅仅是在原地重新建了一道围墙,既没有拓宽路面,也没有增加停车位,还没有建设绿地或健身场所,最大的改变,可能是居民买东西不如原先方便了。当然,新建的围墙上都设计了宣传画,看上去很美观,这也是有意义的,只是跟“拆违”的成本比起来,我不知道这个收益是不是大于成本。
 
    不管怎么说,“拆违”都是应该的,即使成本很大,至少也能彰显依法治国的决心。可我不明白的是,“把城市建设得更美好”的目的是什么呢?难道不是为了让市民的生活更加幸福和便利吗?如果是,那在“拆违”的过程中,是不是也应该以人为本,把原先的违章建筑占据的土地利用好?
 
    说起依法治国,我又想起了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整治交通”的。以前,步行和骑电动车的市民经常不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乱穿行马路,既影响了交通秩序,又带来了安全隐患,还影响了城市形象,这次借“创城”之机,大力整治,应该说是非常必要的。可是这其中也出现了“层层加码”、“矫枉过正”的现象。
 
    比如上个月,J市出台了新规定,要求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在十字路口逆行过马路时,必须下车推行。按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但在具体的执行中,有些路口的交警和协警根本不让这些人过马路,下车推行也不行,必须“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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