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5 14:0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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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要在省(区、市)内做到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等五个方面统一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其他地方也可以在省级建立调剂金,由市(地)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上解到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集中管理,用于调剂解决各市(地)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缺口。《意见》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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