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0 12:16: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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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银监罚决字〔2017〕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励攻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向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七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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