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0 12:18: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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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银 行 贷 款,广发银行台州分行违法将贷款资金转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


  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广发银行台州分行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银监罚决字〔2017〕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广发银行台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李振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款资金转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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