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5 19:06: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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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消息 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网站公布了对建瓯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大额交易报告义务。”被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处以人民币12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共处罚款3万元。


    附公告截图:


建瓯农信社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被人民银行罚款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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