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9 20:38: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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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高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辽银监罚决字〔2017〕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高耸

  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高耸作为工商银行辽源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经理,在工商银行辽源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致使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规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www.yinhang123.net,并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辽源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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