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0 15:42: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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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就杀死宠物狗这件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最后的定性也是随着事件的发展状况来取信。这么看吧:

    首先,对于正在遭受的威胁和危险,受害人有处置权。这是必然的,确认的。
 
    其次一,如果宠物狗没有被主人控制,或者主人消极控制,受害人在宠物狗撕咬的情况下,继续实施暴力行为而导致宠物狗死亡,不负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相反,宠物狗主人要为此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有可能被控承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伤人等刑事责任。
 
    其次二,如果宠物狗在主人控制下停止撕咬行为,受害人继续实施暴力手段致宠物狗死亡,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个责任与宠物主人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两个概念,前者是损害了他人的"财产",后者是自己的"财产"损害他人身心健康。
 
    当然,在法院界定行为和考量的时候,会考虑宠物是否主动伤人、伤者行为连续性继而造成行为过失、宠物停止侵害行为不够明确、宠物主人不作为等实际因素。
 
    如果你不去虐待它或招惹它,狗狗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疯狗除外)。流浪狗妈妈可以原谅(它怕人类伤害它的儿女们,大多数是对路过它和孩子所在地的人狂吠,并不真咬)。
 
    宠物犬是打了疫苗的,并没有什么真正危害,原谅它,(不要害它性命,不然到老了会愧疚,再说已经咬了,打死它也与事无补),找主人让他(她)给你付医药费方可,人是不和狗狗计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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