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7 15:59: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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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安徽黟县新淮河村镇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黄银监罚决字〔2017〕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崔俊杰、冀长领
单位名称安徽黟县新淮河村镇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张德彬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提供虚假报表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该行罚款30万元人民币


  对崔俊杰罚款5万元人民币


  对冀长领给予警告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黄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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