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8 17:08: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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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这东西能有用么?大兄弟——没用滴,香港司法体系是参照英国法律体系建立的,是殖民地法律体系,回归前还有总督作为香港最高长官,监督行政、司法、执法体系运行,有一票否决权。回归后,没了总督一层,只是选举了行政长官,司法体系独立运作,不受行政管辖,有决定权的都是前殖民地时期接力传下来的大法官,骨子里根本不认同一个中国,即便那些定罪的虾兵蟹将也没有一个是因为分裂国家而定罪的。因此,不彻底改革香港司法体系,乱的日子还在后面呢。
 
  包括幕后“最大金主”、“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内的48名“占中”主要搞手大部分仍然逍遥法外,只有“虾兵蟹将”被定罪,乃至被判入狱。对此,香港“东网”28日发表评论文章称,令外界“质疑律政司选择性执法,香港法治荡然无存”。
 
  所以有时候真的想说说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很令人怀疑,譬如一个谋杀案,凶手抓住了,主谋却不予追究,这叫什么法治?香港司法制度受到美国、英国的污蔑、控制、打压,不敢对这些美、英的爪牙审判。
 
  一个卖国求荣的罪犯还在教法律,可想而知香港培养出来的法律人会是些什么东西?违法的人在教法律,也只有在中国香港才能存在!香港已经不是英国的殖民地了,已经回归祖国二十年了。香港应该尊崇国家的宪法;应该全面贯彻、落实“基本法”才是最重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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