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8 17:27: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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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银监罚决字〔2017〕3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单位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肖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内部控制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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