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8 17:39: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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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银监罚决字〔2017〕3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单位

  名称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谢京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资金监控不力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改变用途

行政处罚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合计罚款人民币95万元,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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