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8 17:3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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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银监罚决字〔2017〕3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单位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闵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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