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8 17:39: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银监罚决字〔2017〕4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单位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肖天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信贷资金走向监控不力导致信贷资金被改变用途

行政处罚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18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