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8 18:07: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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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9月28日讯 近日咸阳银监分局发布一则信息,陕西彬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以本行股权作为质押物发放贷款违反监管规定”被责令改正,并处23万元罚款;并责令该行对责任人黄蓉、王文斌、陈伟、王鹏给予纪律处分。


陕西彬县农商行因违反监管规定被罚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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