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9 19:01: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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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农商银行原营业部总经理阮小江受贿获刑
上虞农商银行原营业部总经理阮小江受贿获刑


  和讯股票消息 9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公布对阮小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银行信息港,原浙江上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阮小江利用职务便利银行信息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7.8万元,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阮小江利用担任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上虞市信用合作社)道墟农村信用合作社杜浦分社副主任、谢塘支行副行长、行长、杭州湾新区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贷款、转贷等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沈某1等人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合计人民币75.0829万元,港币3.5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上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阮小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阮小江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7.8577万七十七万八千五百七十七元(现扣押在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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