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0 10:14: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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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潍银监罚决字〔2017〕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李全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未按监管规定贷前调查、贷后管理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潍坊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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