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1 13:38: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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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消息 近日,泰安银监分局公布对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东平农商行主要负责人为吴国栋,该行存在对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力的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泰安银监分局决定对山东东平农商行罚款20万元。


    附公告截图:


山东东平农商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力 被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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