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3 11:59: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银行信息港消息 10月12日,吉林银监局网站公布对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主要负责人为陈新哲,因“抵债资产风险五级分类不准确,少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不具备资质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被四平银监分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四平银监分局表示,综合职务、岗位职责、履职情况以及在违法行为发生过程中所起的实际作用等方面,分管副行长苏广军负直接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苏广军处以警告。

  附通告截图:


春城农商银行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被银监局罚款20万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