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3 14:01: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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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王洪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滨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王洪坡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机构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尽职、贷款调查不尽职负有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滨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9月8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