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3 16:51: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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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江新昌农商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银监罚决字〔2017〕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浙江新昌农商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吴智晖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代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信贷资料;未真实转让不良资产
行政处罚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48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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